从今年6月1日起,河北省将禁止霓虹灯在新安装的城市照明中使用,现已安装的霓虹灯也将在3年内完成升级改造。
近日,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《河北省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推广、限制使用和淘汰产品名录(城市照明产品第一批)》(以下简称《名录》)。霓虹灯、强力探照灯、激光灯等8种灯具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。《名录》中包括122种规格型号的产品。其中,推荐使用产品109种,限制使用产品5种,淘汰产品8种。
《名录》规定,各市、县对《名录》中推荐的产品要优先选用;对于限制使用的产品,设计、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要严格把关,在规定的限制范围内不得使用;对于淘汰产品,要坚决禁止使用。
据介绍,自6月1日起,霓虹灯、强力探照灯等8种灯具将在全省城市照明建设工程中停止设计使用,今年7月1日起在全省城市照明建设工程中停止使用。规定的执行日期前已完成设计,采用了《名录》中淘汰或限制的产品,但尚未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的,建设单位应当与设计、施工单位协商,修改设计。
据了解,霓虹灯的能耗约是现在较为流行的LED灯的10倍,这是霓虹灯遭淘汰的重要原因。其次,霓虹灯也不够安全,由于它外层为玻璃,容易发生爆裂,容易漏电,会对居民造成伤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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