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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(QB/T6016-97 )(3)

时间:2011-01-25 09:14 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点击量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4.11 卫生器具及管道安装

  4.11.1 卫生器具的安装

  4.11.1.1 卫生器具的型号、规格、质量要求应符合设计或工程合同(工程协议)要 求。

  4.11.1.2 卫生器具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: 蹲式大便器排水孔的中心纵向距墙体面不小于540mm;坐式大便器排水孔的 中心纵向 距墙体面不小于420mm,坐面距地面的高度为300mm;小便器口边 距地面约600mm;洗 脸洗手盆盆口边距地面约800mm;浴盆的型号规格相差 较大,根据实际的空间位置合 理设置,浴盆的上口边距地面不大于520mm。

  4.11.1.3 卫生器具镶接完好,卫生器具与排水管连接时排水支管的管径坡度应符合以下要求: 项次 卫生器具名称 排水管管径(mm ) 管道最小坡度1 大便器100 0.012 2 小便器40-50 0.020 3 洗脸洗手盆 32-50 0.020 4 浴盆(淋浴器)50 0.020

  4.11.1.4 支(托)架埋设平整、牢固、防腐良好。

  4.11.1.5 卫生器具安装牢固平稳,无损伤;与给排水管道及附件的连接严密不渗漏。

  4.11.1.6 排水栓、地漏安装平整、牢固,低于排水表面,无渗漏。

  4.11.2 管道及附件安装

  4.11.2.1 给排水管道及附件的型号、规格、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
  4.11.2.2 管道安装应布局合理,尽可能贴近墙面,横平竖直,坡向正确,铺设(固 定)牢固。

  4.11.2.3 附件安装位置正确,使用灵活、方便,完好无损伤,连接牢固。

  4.11.2.4 管道之间、管道附件之间、附件之间安装连接牢固,无渗漏。

  4.11.2.5 支(托、吊)架埋设平整牢固。管道及附件、支(托、吊)架防腐良好。

  4.11.2.6 给排水系统畅通无堵塞, 无渗漏, 水表运转正常。

  4.11.2.7 暗设给水管道必须在封闭前加压试渗漏。(1.5倍工作压力下24小时无渗漏)。

  4.11.2.8 卫生器具及各种给排水管在穿过楼层时周边应作防渗漏处理。

  4.12 燃气用具及管道安装

  4.12.1 燃气用具的安装

  4.12.1.1 燃气用具的型号、规格、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要求。

  4.12.1.2 燃气用具应放置在通风状况良好的位置,灶具直接放在灶台上,燃气热水器的安装高度应使点火开关中心线距地面1.5m。燃气热水器严禁安装 在浴室内。燃气热水器的废气应采用排气管排出户外。

  4.12.1.3 燃气用具安装平稳、牢固,软管与接头连接应采用管卡可靠固定,严密不泄漏。

  4.12.2 管道及附件安装

  4.12.2.1 未经燃气管理部门许可,不得擅自更改原有燃气管道。

  4.12.2.2 室内燃气管道不许埋设。

  4.12.2.3 管道及附件的型号、规格、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
  4.12.2.4 管道及附件安装位置正确、横平竖直、固定牢固、坡向正确。支(托、吊)架安装牢固,防腐良良好。

  4.12.2.5 管道之间、管道与附件之间、附件之间连接牢固,连接严密,无泄漏。

  4.12.2.6 系统畅通,无堵塞,无泄漏;气表运转正常。

  4.13 家用空调的安装

  4.13.1 家用空调器的选用应符合设计要求(或产品说明书要求)。

  4.13.2 家用空调器的安装宜使室内机送风方向朝向房间的最大距离方向;壁挂机送风口距地面1.8m; 室外机的安装位置和方向不得对邻居、行人造成 明显的冷热风影 响;冷凝水不应滴落至下面的轻质雨棚、墙面等构件或通道上。

  4.13.3 分体式家用空调器的制冷剂管道等穿墙过楼要在孔洞处加保护管。连接室内机和室外机的制冷剂管道长度不宜大于5m;制冷剂管应保温良好, 连接严密无泄漏。

  4.13.4 动力线及控制线路连接正确、牢固。

  4.13.5 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调试应运转正常,制冷(热)效果良好;空调器表面无损伤;控制系统操作灵活。

  5 结构安全

  5.1 家庭装饰,必须保证房屋原有主体结构的整体性、抗震性、安全性;应符合和满足城市规划、公安消防、市容环卫、供电供水、供气等方面的规定和 要求。不得因装 饰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。

  5.2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进行家庭装饰时,严禁擅自拆改和损坏建筑的墙体、 梁、柱、板等;受力结构。

  5.3 主体结构验收不合格的房屋或危房、临时建筑、严重损坏未经加因的房屋,不得进行家庭装饰。

  5.4 严禁在承重墙、抗震墙上破墙开洞,移动原有门窗位置;不得任意扩大 门、窗洞口面积,打掉窗下墙或窗间墙。

  5.5 未经验算不得在楼面上铺贴花岗石、大理石等厚重的楼面材料。

  5.6 楼层的厨房、卫生间的给水、排水竖管、地漏、便坑的位置不得随意改变。

  5.7 装饰挑阳台时,严禁改变挑梁的受力性质,不得任意增加阳台楼地面的填充材料和铺贴大理石、花岗石板等厚重的面料;未经验算不应在阳台栏板上增设砌体。

  6 总体质量验收及判定

  6.1 验收程序 隐蔽工程应在下道工序覆盖前由双方验收。整个装饰完工后,施工方先行检查,确定符合要求后,交建设方验收,也可 由公证检 测机构验收。

  6.2 质量判定 6.2.1 若各项均符合本规范第4章和第5章要求,判为合格。

  6.2.2 若在检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本规范第4章的问题,施工方应立即进行整改, 直至达到本规范要求。

  6.2.3 不允许有不符合本规范第5章要求的现象出现,除非有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许可文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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